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融安县万德七星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5022469****721K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鹿民二初字第376号
    案号 (2017)桂0223执恢10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鹿寨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鹿寨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9-01
    发布日期 2019-01-0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原告鹿寨鸿志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融安县万 德七星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签订的《购 销合同》于2015年7月6日解除; 二、被告融安县万德七星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鹿 寨鸿志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27751元; 三、被告融安县万德七星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鹿 寨鸿志建材有限公司赔偿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的 计算方式:以1727751元为基数,从2015年7月3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四、驳回原告鹿寨鸿志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781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1391元,由原告鹿寨鸿志建材有限公司负担2550元,被告融安县万德七星商砼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841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