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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建罚字〔2021〕第( 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验收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19
    决定机关 淄博市临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