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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硚市监处字〔2020〕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对一般工商业用电用户违法收取的费用(金额223728.70元),处罚款447457.40元;2、对大工业用电用户违法收取的费用(金额1712892.55元),处罚款171289.26元;罚款合计618746.6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1
    决定机关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