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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一队罚字〔2020〕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元;罚没款合计608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9
    决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