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兴消行罚决字【2019】第19110501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予罚款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05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