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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龙卫医罚[2019]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温州龙湾艳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3MA2878R85Q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富春江路130号1-2层2019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0
    决定机关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