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石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被处罚当事人在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四十五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19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石河子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楼光云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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