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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石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被处罚当事人在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四十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石河子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楼光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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