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博罗帝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2261****37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322民初2162号
    案号 (2020)粤1322执41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罗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2-20
    发布日期 2020-02-2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70197606392】。一、被告博罗帝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8月20日尚欠原告本金33800000元及从2018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 百分之7.7726计算的利息,被告博罗帝都大酒店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前3还清。被告如逾期未偿还,则应按年利率百分之7.7726上浮百分之50计算利息,并应支付给原告律师费418919.13元。二、原告对登记在被告黄伟灵名下位于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街北面87号一至二层的房产(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717268号)、三至五层的房产(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717269号)、六至八层的房产(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717266号)及位于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街地段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博府国用(2004)第1322011009号)的财产对上述借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黄伟灵、杨锦兰、黄伟星、博罗县吉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博罗县益兴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09062元,由被告负担。该款由被告在履行该调解书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