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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衡阳中耀陶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光耀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65994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583民初7671号
    案号 (2016)闽0583执0399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10-09
    发布日期 2016-11-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截止至2016年9月12日,衡阳中耀陶板有限公司尚欠林建立借款本息共计17048707元,双方同意按17031835元支付。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林建立同意衡阳中耀陶板有限公司分期偿还上述债务,衡阳中耀陶板有限公司应于2016年9月29日前支付林建立100万元,余款自2016年10月起,每月25日前各偿还林建立170万元,直至上述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上述应付款项直接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户名为林建立、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账号为622******67;三、若衡阳中耀陶板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偿还上述任一期款项,则视为上述款项全部到期,且原告有权要求衡阳中耀陶板有限公司一次性偿还尚欠款项(即以17031835元为基数,扣除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偿还原告的款项)及相应的利息(利息以本金960万元计算,自2016年9月1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并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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