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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远环罚字〔2017〕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0
    决定机关 宜昌市县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