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申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09****54X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51民初9357号
    案号 (2020)沪0151执69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3-10
    发布日期 2020-07-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申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凌朱惠合同款人民币123000元;   二、被告上海申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凌朱惠以人民币123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合同款逾期利息;   三、被告上海申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凌朱惠代理费人民币10000元;   四、被告贲兴亮对被告上海申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所载明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92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496元,由被告上海申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贲兴亮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