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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泗洪交综合罚字202101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止违法经营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9
    决定机关 泗洪县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