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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运政罚〔2021〕015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2日15时0分许,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笛澳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两名学员严毅凡(身份证:310115********061X)、王艳苗(身份证:141102********006X)在该驾校报名学习驾驶技术,但公司未给该两名学员建立相关的学习档案。其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未建立学员档案。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3
    决定机关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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