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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南综执(黄)罚字〔2020〕4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圆整,¥:10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2
    决定机关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黄志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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