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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开综执罚决字〔2022〕第01-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根博路1号中国·根艺美术博览园三期宿舍楼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且均超出合理误差范围,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故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收入,即:超规划高度部分房屋市场价值178705元、超规划建筑面积部分房屋市场价值2281279元,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七的罚款,即:(2966118.00元+465864.00元)×7%=240238.74元,共计人民币贰佰柒拾万零贰佰贰拾贰元柒角肆分(¥2700222.74)。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8
    决定机关 浙江省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黄学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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