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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富市监罚处字〔2021〕0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用回收食品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生产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家乐浓汤宝”5盒、“红九霞小龙虾调料”1袋、“京遥方便胡辣汤”6袋;2、罚款计人民币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0
    决定机关 杭州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阮金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