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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综执罚字【202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2.除以贰仟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2
    决定机关 泗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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