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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洛工商西处字[2017]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1
    决定机关 洛阳市工商局西工分局
    法定代表人 曹相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