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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沈新环罚 [202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伍仟伍佰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7
    决定机关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新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聂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