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10059****621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5民初2940号 |
案号 | (2021)鄂1125执142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湖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潘刚强、刘利娟预付购房款126,287元,定于2021年3月31日前付清; 二、被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潘刚强、刘利娟支付补偿款34,000元(从2018年7月1日起,以预付购房款126,287元为基数,按月息1%计算至2020年10月1日止),定于2021年3月31日前付清; 三、被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潘刚强、刘利娟支付利息3,788元(从2020年10月2日起以预付房款126,287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 四、如被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则被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还应支付从2021年4月1日起以预付房款126,287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至上述款项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五、案件受理费1,754元,原告潘刚强、刘利娟已预交,由被告湖北当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定于2021年3月31日前付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