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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苍南宏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必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9852618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浙0327民初03703号
    案号 (2016)浙0327执385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苍南法院
    执行法院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8-18
    发布日期 2017-01-11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苍南宏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交纳执行款5127334.72元及逾期利息、复利;2、负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31657元,申请执行费530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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