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容市监行罚[2021]1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佛山市顺德区帼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已对上述广告进行整改,决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5000元。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9月13日,执法人员根据线索来到佛山市顺德区帼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检查,查看线索中的订单快照,页面标示“长期使用艾灸热敷可调整人体紊乱的生理功能,有助于改善疏通经络促进新陈代谢。健脾养胃、补益气血、驱寒暖身。”、“45℃儿童适用驱寒活气血50℃舒筋放松暖身健体虚55℃缓解疼痛劳损疏通筋脉”、“品牌:谷心GX·Diffuser型号:GX-J01包装内包括:艾灸仪x1、热灸头x4、艾贴x30、数据线x1”等字样。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便利无线温灸器”1盒。同日,我办事处对当事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9月13日期间在天猫网站开设的“谷心官方旗舰店”发布“便利无线温灸器”产品网页,页面标示“长期使用艾灸热敷可调整人体紊乱的生理功能,有助于改善疏通经络促进新陈代谢。健脾养胃、补益气血、驱寒暖身。”、“45℃儿童适用驱寒活气血50℃舒筋放松暖身健体虚55℃缓解疼痛劳损疏通筋脉”用语,但未能提供相关临床实验资料,上述用语无事实依据。另查“便利无线温灸器”的《检测报告》显示其检测依据为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当事人发布销售的“便利无线温灸器”并非药品或医疗器械。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对其经营盈利影响无法估算,本办事处认定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属于自营,没有签定广告合同,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另当事人在执法人员检查后已对网页作出整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13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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