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庆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60770****22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604民初334号 |
案号 | (2022)黑0604执14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黑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被申请人大庆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黑龙江 百湖岩土基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313070.38元及逾期利息(以313070.3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自2013年12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 2、请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5996元;3、请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1、2项合计319066.38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