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新伊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0079****326B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111民初3720号
    案号 (2020)皖0111执791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0-12-0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驰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裕丰电气有限公司货款454808元及利息13000元,合计467808元,于2018年10月30日、11月30日、12月30日前分别支付原告裕丰电气有限公司货款100000元,余款167808元于2019年1月30前付清;如被告安徽驰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支付,自愿支付原告裕丰电气有限公司违约金20000元;二、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三、案件受理费8356元,减半收取4178元,由被告安徽驰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