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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总处〔2020〕3220200002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市人民政府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2694万元,罚款14.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7
    决定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任玲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