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金色新天地庄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22MA****UC5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123民初4054号 |
案号 | (2022)皖0123执41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1-08 |
发布日期 | 2022-01-1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金色新天地庄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4-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肥西县紫蓬山堰湾山庄支付欠付租金1038000元,并自2020年5月17日起,以1038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肥西县紫蓬山堰湾山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840.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840.5元,由原告肥西县紫蓬山堰湾山庄负担119元,被告安徽金色新天地庄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2721.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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