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浙甬公路(非)罚〔2019〕01010557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甬公路(非)罚〔2019〕010105578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车号为浙B59531的车辆,于2019年09月11日10时39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杭州湾新区东慈溪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21.8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3.88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宁波市商贸菜蓝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1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幸桥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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