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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52032423000848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张小松于2017年09月08日07时07分,在册盘线(盘县-册享)97公里145米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3
    决定机关 正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