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21﹞5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我局于2021年6月25日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轻钢车间正在进行焊接作业,其配套的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均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11 |
决定机关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