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玉市环罚字[2019]第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罚款:肆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小写:434.100.00元)(按照该项目一期工程投资金额1447万元的百分之三计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5 |
决定机关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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