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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芜银监罚决字〔201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贷收贷,掩盖资产质量。夏津流参与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起并实施,并在该过程中起到直接经办人作用。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01
    决定机关 芜湖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