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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芜银监罚决字〔20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贷收贷,掩盖资产质量。张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发起人,应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01
    决定机关 芜湖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