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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衡银监罚[201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落实监管部门整改意见不到位、信贷业务违规、票据业务违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8-13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衡阳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家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