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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开平市粮食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94287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01)开法经初字第887号
    案号 (2020)粤0783执恢12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开平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日期 2020-04-2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广东省开平是粮油贸易公司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利息292215.95元及从2001年9月21日起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开平市支行; 二、被告开平市粮食集团公司被告广东省开平市粮油贸易公司第一判项的欠款及应负担的诉讼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案受理费18971元,由被告广东省开平市粮油贸易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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