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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卫医罚[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01月03日我局卫生监督员根据信访投诉提供的线索前往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医院工作人员周德新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的情况下,于2019年11月起在该医院理疗室开展了推拿、针灸医疗卫生技术活动。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的行为。经查询,该院一年之内未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被处罚,属于初犯。现场调查未发现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因使用周德新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而造成患者伤害的情况。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要求给予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五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6
    决定机关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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