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市管罚处字〔2017〕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为维护网络交易正常秩序,保障消费者和其他购买者的合法权益,鉴于该公司已经停止发布广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决定处罚人民币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1
    决定机关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