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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运罚决字[2018] 第33032951181000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泰顺县泗溪便捷客运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8年10月17日15时许,泰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对道路客运经营企业双随机抽查活动时,在泗溪便捷客运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浙C.G1959客运车辆二季维护未按公司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维护,泗溪便捷客运有限公司浙C.G1959客运车辆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被泰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30
    决定机关 泰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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