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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运政罚〔2021〕21J4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23日,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接到移交的工单编号:330881********001349,发现了2021年5月17日至5月23日,浙江省江山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H12283、浙H14648大型客车有超速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31
    决定机关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周春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