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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政罚〔2021〕588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11日14时20分,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富阳场口高速入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HN1570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姜岳峰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姜岳峰驾驶浙HN1570普通客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其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1
    决定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周春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