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运政罚〔2021〕1812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1月28日13时22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329国道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HD8891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上前示证,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叶志财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所属浙江省江山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标志牌标注江山到慈溪的市际班车,当时由叶志财驾驶,车上有6名乘客,但驾驶员出示的客运结算凭据显示为2人,经询问驾驶员得知,另外4名乘客是沿途上车前往目的地江山。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其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9 |
决定机关 |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周春亮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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