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吴医保罚决字﹝2021﹞第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5月21日至6月17日对根据《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对本院立案检查。经检查,本院存在重复收费违规行为。在收取麻醉监测费的同时收取呼吸机辅助呼吸费用,涉及违规138人次。收取运动疗法同时收取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费用,涉及2人次。收取全身麻醉的同时收取气管插管费用,涉及违规6人次。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15 |
决定机关 |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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