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吴医保罚决字﹝2021﹞第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21日至6月17日对根据《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对本院立案检查。经检查,本院存在重复收费违规行为。在收取麻醉监测费的同时收取呼吸机辅助呼吸费用,涉及违规138人次。收取运动疗法同时收取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费用,涉及2人次。收取全身麻醉的同时收取气管插管费用,涉及违规6人次。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5
    决定机关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