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华夏百鑫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亿豪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530588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北商初字第154号
    案号 (2016)鲁0203执136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5-09
    发布日期 2016-12-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青岛华夏百鑫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陈希坤货款人民币52653元; 二、被告青岛华夏百鑫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陈希坤以本金52653元为准,自2015年1月6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 上述一、二项被告青岛华夏百鑫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希坤。 二、驳回原告陈希坤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原告上述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8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青岛华夏百鑫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