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阴法军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741846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高民初字第1893
    案号 (2016)鲁0191执9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1-15
    发布日期 2016-03-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武成军与被告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 二、被告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工资21574.23元,出差补贴3000元,经济补偿金20460.60元,共计45034.83元。 三、由被告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协助原告武成军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所欠相关费用从被告应付原告的款项中支付)。 四、如被告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被告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以45034.83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向原告武成军支付违约金。 五、就本案原、被告双方再无争议。 六、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武成军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