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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97201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浦周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运输至符合条件的转运场所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9年09月1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繁荣路、周东路口实施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运输至符合条件的转运场所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三份;2、现场照片七张;3、现场摄像1分钟;4、询问笔录二份;5、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六份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3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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