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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97301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浦周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转分拣场所经营单位未按照建筑垃圾分拣规范,对建设工程垃圾进行分拣,或者分别堆放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9年07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红桥村水门3522号实施中转分拣场所经营单位未按照建筑垃圾分拣规范,对建设工程垃圾进行分拣,或者分别堆放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二份;2、现场照片八张;3、现场摄像30分钟;4、询问笔录一份。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8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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