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洪行执直二字【2019】0301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建设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并处罚人民币壹万玖仟陆佰壹拾柒元零角叁分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04 |
决定机关 | 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俞平锋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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