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保邮罚〔201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设立镇安营业部后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设立分支未备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行政处罚内容 设立镇安营业部后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设立分支未备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3
    决定机关 保山市邮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