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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温龙公路(非)罚〔2018〕040100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总重超限)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8年9月14日01时02分,车号为浙C51986的车辆行驶在S332K15+400非现场检测点时,经龙湾区公路管理局设置的技术监控设备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质量40.40吨,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2016年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认定超限4.40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路政管理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所有人为浙江丰众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和接受处理地点。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08
    决定机关 龙湾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