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除去甲醛的室内防霾新风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521086912.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05425234U 公开(公告)日 2016-08-03
申请公布号 CN205425234U 申请公布日 2016-08-03
分类号 F24F3/16(2006.01)I;F24F13/28(2006.01)I;F24F11/02(2006.01)I 分类 供热;炉灶;通风;
发明人 张传经;叶国栋 申请(专利权)人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深圳市中知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兴华路6号南海意库3号楼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一种可除去甲醛的室内防霾新风装置,包括机体(7)、初效过滤器(1)、空气净化与异味处理模块(3)、送风机(4),机体(7)上设有进风口和出风口,初效过滤器(1)设置在机体(7)的进风口处,空气净化与异味处理模块(3)安装在机体内进风口与出风口之间的风道中,送风机(4)安装在机体的出风口处,送风机(4)的出风口与机体的出风口连接。本实用新型基于室外新风与室内回风为一体处理的空气处理机组,不仅可以完全回收室内空气的冷量或热量,而且可有效处理室内及室外的PM2.5、甲醛及VOC等有害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