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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烟处[2018]第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44.1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08
    决定机关 北京市平谷区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